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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8-04 来源 :丽水纪委监察

  根据市委部署,2016年8月10日至8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开展集中驻点巡察,并于2016年1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高度重视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提出135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由5位局班子成员领办,4个牵头处室、11个责任处室(单位)落实。层层开展对照检查、分解任务、传导压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逐个解决问题。同时,强化跟踪督办,党组书记、各责任领导、局机关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层层督导,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开展。

  整改中,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共清退违规发放资金85.3万元,教育谈话41人。同时,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从3个方面修订完善了33项制度和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刻反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改革等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专门作了深刻剖析检查。

  (二)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一是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规定。2016年8月份以来局党组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共29次,出台“三重一大”会议纪要7份。三是推动党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增强决策执行的严肃性。

  (三)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一是将分散在业务处室办理的审批(备案)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处审批。 二是多举措服务基层。开展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全市67个乡镇(街道)食安办和149个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通过规范化创建验收。建成五星市场监管所1个,四星市场监管所1个,三星市场监管所2个。合理划分处室与直属分局、开发区分局职责。2016年市局开展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培训48次,培训干部2183人次。三是在干部提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基层干部。如2016年上半年创卫记功奖励申报中,调剂1个名额奖励给开发区分局。

  二、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严肃办案纪律十条规定》《办案期限审批制度》《办案进度通报制度》三项制度,建立并落实“月检查、月通报、年分析”工作机制。自2016年8月份以来,稽查支队每月均对案件办理进度、剩余时间、延长办案期限等进行督查。

  (二)强化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下发丽市监〔2016〕122号文件,对行政处罚说理性提出明确要求。

  (三)加强自由裁量权监督。在案件核审、陈述申辩复核、案件评查、行政复议及其它执法监督程序中,加强对裁量基准部分的审查力度,规范自由裁量权。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规范化专项检查和自由裁量权梳理、检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三、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严肃认真抓好整改。一是将违规发放的会员春节慰问费、食堂结余款、个私协和药学会劳务费、评审费、审稿费等共计77.94万元收缴,并按照巡察组意见进行妥善处置。二是2016年8月,将浙K37170别克商务车交还给市场协会,并停止所有协会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使用。

  (二)深刻剖析反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党组书记夏海国和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反省。召集办公室、规财处、工会、个私协、药学会负责人强调了相关财经纪律,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公务用车改革精神。2017年3月20日,党组书记夏海国对涉及相关问题的13名在职干部进行了约谈。

  (三)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及时开展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公务用车、下属单位车辆管理使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2016年9月至12月,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发放购物卡全面排查,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况。

  (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制定《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同时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严格执行市局车辆管理制度。

  四、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整改。针对干部人事工作程序(非领导职务提任)缺少考察环节、党组会记录不全、部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格、部分干部违规兼职、选人用人基础材料不规范等问题,一是查找参会人员工作笔记,如实补齐有关研究表决情况的记录。二是对2015年10月提任的5名非领导职务的干部的表现进行补充了解。三是局党组重新研究5名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提任事项。四是专门就人事档案规范收集和整理,咨询档案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按要求立即进行了整改。五是免去1名公务员兼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六是2016年12月,市企业信用促进会进行改选,原市局领导不再担任市企业信用促进会会长。七是1名事业干部已将丽水市天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给他人。八是丽水市正和商务中心已停止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任法定代表人职务。九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要求进行全面梳理、补充材料和建全台帐工作。

  (二)改进党组会记录办法。对涉及选人用人的记录,实行办公室、人教处双重记录制度。专人记录、定期归档。

  (三)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个人资料填报工作。做好干部个人归档材料的指导、把关和统一规范工作。

  (四)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2016年以来,已完成4名提任干部纪实档案的建档、归档和报备工作。

  (五)加强教育管理。分管局领导召开人教处全体干部会议,对人教处工作和人教处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组织业务学习。2017年3月,党组书记夏海国对违规兼职的1名干部和2名下属单位职工进行了约谈。

  (六)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人事档案、干部兼职专项检查。对全局所有干部职工的档案重新进行了复核,按要求补充了材料,对2份档案及时进行整改。

  (七)建章立制。出台《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市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八)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规范征求意见。凡干部提任必须履行纪检监察组签字背书程序。

  五、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2016年12月中旬,党组书记夏海国分别找班子成员谈话,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召开民生生活会、支部书记会议,对机关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努力方向,进一步压实党建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二)加强研究部署。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的专题例会,分析形势,解决问题。制定《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手册》,层层落实责任。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班子成员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每年为所在支部党员干部上了一次以上党课。

  (三)加强党建理论学习。局党组利用每周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和系统工作群等载体,及时传达学习十八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委全会精神,强化班子的思想建设,筑牢“四个意识”。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则》《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准则》《条例》和《胡锦涛文选》集中学习和理论知识测试。

  六、关于“机关党建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于2016年12月底增加机关党委工作人员1名,专职从事机关纪委工作。二是通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的职能作用,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丰富支部活动载体。一是组织支部党务干部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培训会、党务实务培训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会。同时,通过支部书记例会、党务干部会、党建工作群、“互联网+党建”新型党务管理网络平台等途径,加大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能力素质。二是组织全局在职党员干部参加全市教育基地、云和小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场教学活动,接受教育;利用“志愿汇”平台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升支部活动的有效性、针对性。三是2016年年底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书记述职会,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二)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印发《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手册》,督促各支部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党内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督查并通报。       

  八、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抓好整改。机关纪委专门召开涉及稽查支队和直属分局巡察问题整改会,进行深刻反省。直属分局在抓好学习补课的同时,增加了支部大会和全单位集中学习频次。稽查支队落实完善并上报了支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二)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夏海国约谈班子成员,督促履行“一岗双责”。 2016年12月来,先后召开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局“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部署大会、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抓细。

  (三)规范会议、工作记录。一是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记录。二是制发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手册》,明确党风廉政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程留痕、倒查有据。

  (四) 强化工作督查考核。局机关党委在开展日常正风肃纪工作督查、节日廉政督查、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同时,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台账。按照《市局处室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评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单位评先评优的核心指标,采取单位自查、季度督查和年终核查结合的方式,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九、关于“资产管理比较混乱。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认真做好市局固定资产清查核销。一是及时将19台笔记本电脑、9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工会2007年购买的健身器材等国有资产查明并收集到位,已向财政审批报废。二是2017年3月至4月,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规财处、信息办组织专人再次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已全面查清固定资产的状态和去向。三是局党组再次专题研究固定资产问题。局办公室、规财处已向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固定资产处置手续。

  (二)规范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市工商管理学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对仓库现有电子称台进行清点,整理出库清单完善管理台账。对出售给仓前菜场经营户73台电子秤台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同时,对下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全面检查,全部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

  (三)严格执行房改政策。市局按规定补收1名干部租住公房的房租。

  (四)开展约谈教育。党组书记夏海国、党组副书记邱文锋约谈相关处室负责人,严肃指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完善和改进相关工作。

  (五)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制定《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细化购置、登记、领用、核销程序。市市场开发中心制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十、关于“部分收入违规缴入工会账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严肃认真抓好整改。将2014年3月市工商局驻市烟草局联络室缴入的整顿无证经营“利剑1号”等专项联合行动先进集体奖金,2015年12月省食药局拨入的培训劳务费等,合计5.71万违规缴入工会账户的资金上缴财政。

  (二)开展专项经费使用全面检查,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况。

  (三)开展约谈教育。分管领导对规财处全体干部进行了集体谈话并批评教育,同时与财务人员一同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八项规定”精神等。

  十一、关于“部分干部违规入股”的整改

  (一)严肃认真抓好整改。11名事业编制人员将所持有的丽水市正和商务中心股份全部按要求转让社会人员。并根据丽委办发[2013]96号文件精神,将2015年9月7日取得的资产收益分红每人1500元,合计1.65万元上缴。

  (二)约谈提醒。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重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禁止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违规入股等营利性活动。如有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党组书记夏海国、党组副书记邱文锋对11名职工进行廉政约谈。

  (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开展干部兼职入股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入股行为。同时,完善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着眼于长远发展,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管党治党成果。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二是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严格执行《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结合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回头看”和系统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建立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全面加强基层党组建设。规范党员组织生活,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努力打造市场监管“铁军”。四是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把整改落实作为解决问题、固本强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有力契机,建立解决和预防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578-2134073(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单位地址:丽水市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9楼;邮编:323000(信封上请注明“对中共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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