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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细落实——我市对前两轮被巡察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发布日期:2017-10-20 来源 :丽水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昨日上午,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四届市委第一和第二轮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严实的措施认真组织整改,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生根,努力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会议认真贯彻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会议指出,自我市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已进行9轮,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肯定。但是,从四届市委第一和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来看,还存在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方面问题,具体体现在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习不深不透,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纪律规矩执行不严,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对下属单位失管失察等10类问题。

 

  会议强调,要坚决扛起责任。被巡察单位党组要更加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尽责担当;党组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揽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改组织有序、推进有力。

 

  会议要求,要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坚决,行动上雷厉风行,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来抓。要以严实的举措推进整改工作,以上率下,上下同心,推动形成全员抓整改的良好氛围。要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整改工作,对整改不落实、不积极,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以严厉的问责推动整改的落实。(来源:丽水日报 记者:陈俊 通讯员:刘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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