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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7-11-03 来源 :丽水清风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并经市委同意,201710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雷春梅向市总工会党组传达了市委“五人小组”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史济锡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陈子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713日至813日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政治巡察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建设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五人小组”分别听取了对市总工会党组巡察情况汇报。

  雷春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总工会党组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履职尽责,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工会引领、垂范作用发挥不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组织生活不够健全。管党治党责任缺失,搭车享受劳模疗休养福利,劳模疗休养费用支出管理不严。

  雷春梅代表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尤其是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工会改革,对照“四个意识”,结合反馈情况,深刻剖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检查,认真整改。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账务管理,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重大经济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从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警示教育,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加强干部档案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定期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制定因私出国(境)有关规定,规范审批操作流程。

  陈子民代表市总工会党组表示,市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市总工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集中检验和政治体检,是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自我净化的机会,巡察组评价客观公正,点成绩实事求是,说问题一针见血,提建议切合实际,对市总工会党组加强和改进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一是由衷敬佩,衷心感谢。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是对市总工会党组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是今后党的建设工作中需要努力提高和重点纠正问题所在。二是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对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和建议,完全接受、照单全收。三是对账销号,坚决整改。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市工运事业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工会系统落地生根,努力推动市总工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与市总工会党组双方履行签字背书程序。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巡视巡察办负责同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总工会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及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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